Coolfensi网络头像

Coolfensi网络

客服VX:coolfensi,客服QQ:2451468936(QQ/微信客服只做引导和站点通知,不闲聊。有站点内业务疑问以及订单问题的话,请点击【CL-在线售后客服窗口】进行会话)

  • 文章79904
  • 阅读5675501

人生倒计时

  • 今日已经过去小时
  • 这周已经过去
  • 本月已经过去
  • 今年已经过去个月
首页 最新知识 正文内容

关于九点质疑的信息

客服VX(coolfensi) 最新知识 2022-10-01 23:10:30 79

河南许昌规定9点后不准跳广场舞,大妈们执意跳,会有啥处罚?

规定已经说得很清楚明白了,如果不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只要有人举报,就会有工作人员前来警告,若这些大妈仍旧在这跳,那就会被处以罚款。

联系方式:微信:coolfensi
(使用浏览器扫码进入在线客服窗口)
复制联系方式

一、先警告后罚款,一般处理事儿都是这个流程。

新闻中说得很明白,从晚上九点开始到第二天早上七点,禁止一切能够产生噪音的事儿,包括装修和广场舞,如果大妈们漠视这个规定,只要有人提出举报,那就会有工作人员前来警告大妈们,如果她们不听劝质疑在这里跳广场舞,那执法人员会按照规定对这些人处以罚款。

基本上罚款就是200以上500元以下,当然如果罚款后这些大妈们还在这跳舞,甚至更加严重的影响周围邻居的生活,那警察就会来这里请大妈们去公安局喝茶水聊聊天了,毕竟警告没用罚款没效果,那就只能让警察叔叔来进行处理了。

二、本来跳广场舞是全民支持的好事儿,全靠大妈们把这事儿最作恶心了。

其实一开始广场舞出现的时候还是很受广大人民的喜爱的,因为有了广场舞长辈们有了事儿干,也不会总盯着孩子结没结婚生没生孩子,开始有了自己的生活圈子,甚至有了自己的小姐妹,有了交际圈子后生活过得充实了人也精神许多,但逐渐的这事儿就变味了,大妈们为了自己跳得爽专门找小区跳,有的更是跳到半夜都歇着。

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作息时间,当这些人提出抗议后大妈们还振振有词,全国人民都支持你们凭啥有意见,说句真心话,从一开始的全网支持到如今的全网抵制,全都是大妈们一手弄出来的,怨不得别人。

最后:

每当我看到家里楼下的小广场有人在跳舞的时候就在想,等我老了可一定不要去跳舞,太招人骂了。

深圳限行免罚申请,第一次违反限行规定被开了罚单扣了驾驶证3分,罚300元不未缴纳,怎么样申请免罚

带好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一些证件,就近找个交警队,咨询下是否可以申请免罚。

1限行政策

一、2008年10月1日起,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 公务用车。行政区域内的中央 国家机关,各级党政机关, 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 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北京车辆限行规定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时间为0时至24时。

二、根据北京车辆限行规定内容,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6时至21时。停驶的机动车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

三、根据上述第一、二条 规定,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车辆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定期轮换停驶日,北京车辆限行规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前公告。

首次停驶车牌尾号: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的限制:  

(一) 警车、 消防车、 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2政策实施

2009年4月6日下午北京市交通委举行 新闻发布会,公布最新社会车辆交通管理措施:从2009年4月11日至2010年4月10日,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停驶时间由6:00--21:00调整为7:00--20:00,停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停驶的车牌尾号由一个月轮换一次改为每13周轮换一次。首次高峰时段停驶的车牌尾号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含临时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首次限行车牌尾号(含临时车牌):

星期一 5和0

星期二 1和6

星期三 2和7

星期四 3和8

星期五 4和9

北京决定继续试行交通限行措施 调整三项规定

北京市政府2009年4月5日下午举行发布会,宣布从2009年4月11日至2010年4月10日,社会车辆继续试行交通管理措施,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但停驶时间由上次的6时至21时调整为7时至20时,停驶范围调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但不含五环路,停驶的车牌尾号也由上次一个月轮换一次改为每13周轮换一次。

从2009年4月11日起,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继续封存30%公务用车。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该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家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停驶范围为该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停驶时间为0时至24时。

2009年4月2日上午,由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研究的《实施〈北京市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监测评估报告》首次对外公布。据监测,“每周少开一天车”期间高峰路网速度比“无限行”期间明显提高,工作日拥堵持续时间从7小时45分减少为2小时30分,特别是“严重拥堵”时间由1小时45分钟减为0。北京“每周少开一天车”限行措施将于4月10日到期,此后限行政策和措施会择机发布。截止到4月1日,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360万辆。

北京市政府5日下午举行发布会,宣布从2009年4月11日至2010年4月10日,社会车辆继续试行交通管理措施,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北京市政府发布的通告说,自2008年10月11日起试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好于往年同期,市区道路交通流量下降、车速提高。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北京市区空气质量和道路交通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北京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从2009年4月11日起,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继续封存30%公务用车。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自2009年4月11日至2010年4月10日,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北京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继续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交通管理措施,停驶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根据上述第一、二条规定,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停驶日,分别为:

(一)自2009年4月11日至2009年7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09年7月11日至2009年10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09年10月10日至2010年1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自2010年1月9日至2010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北京市政府称将继续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分阶段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方案,打通断头路,完善过街设施,优化平交路口,畅通道路微循环系统,努力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方便市民出行;推行差别化配套建设停车位标准和适度提高停车收费价格,严格规范占道停车;加快建立智能交通系统,大力推进现代交通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3九点质疑

北京机动车限行规定合理性和 合法性的九点质疑

一、为什么平白剥夺私车车主权益?奥运期间,有关部门提出单双号限行这一权宜之计,以改善北京空气质量、兑现绿色奥运承诺,因为奥运迫在眉睫,为了 “让国际社会满意、让各国运动员满意”,有车一族都响应这个号召,认为忍两个月没什么,所以大家都几乎一致积极主动接受了这个现实。但北京市政府现在有没有权利把剥夺私车上路权这一举措常态化(目前已确知要持续半年,原因应该是法律规定政府发布的行政措施生效时间不超过6个月,否则可能更长,而且此规定很有可能还要长期持续)?

二、为什么没有事先征求社会特别是私家车车主意见?关于北京市机动车是否应该长期限行奥运期间网上网下已有热议,有关部门并没有视而不见。

三、为什么仓促出台、急于实施?9月28日宣布,10月11日就要施行,这比奥运期间交通限行措施从发布到实施时间(奥运限行提前一个月6月19日宣布的)还要短很多,为什么?据有关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但因保障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发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执行的除外”,不知道这个仓促实施的规定有无违规违法?

四、为什么只依赖限行解决问题?政府出台任何方面的措施,都要有的放矢,基于大量的调查、分析,针对问题,针对主要环节制定可持续、可操作性的措施。简单把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归咎于汽车是头脑简单、让人悲哀的一件事情。如果单纯想依赖出台限行这一简单化措施,习惯用一刀切思维解决问题,注定要被人批评到自己无地自容。想想北京长年累月堵,到底有关职能部门作了那些有效的调研,听取了多少正面意见,采纳了多少合理化建议。为什么不进行公车改革,为什么不让公交更舒适,为什么道路疏导分流能力那么脆弱,为什么有的路段天天不重样的堵,到底有没有人认真研究拿出办法来??!!为什么总拿这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简单的行政强制手段来掩盖问题!!

五、为什么只减免养路费?不知道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公布此次限行配套措施,只说减免一个月养路费,那么保险怎么办?停车费怎么办?车船使用税怎么办?违反限行规定怎么办?都没有说!是没有考虑清楚吧!既然如此,为何匆匆宣布新政?

六、为什么不说明是试行还是长期执行?如前所述,规定到每年4月10日前限行,那么过后怎么办?这次是试行还是一锤子买卖?是试行为什么不说试行?为什么不说清楚?是看实验结果定还是再发布一个接一个临时规定?如此短视,还是没有考虑清楚吧!前几次限行时有关政府部门的调查数据在哪里?分析结果是什么?对策建议是什么?为什么每每拿群众利益不当事,每每要“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科学精神,只会招来众怨!

七、为什么不点对点、一对一地广泛告知?据我所知,此次限行采取政府公告的形式,只在《北京日报》、《首都之窗》等几大官方媒体公布,没有通过书面通知或手机短信等形式向每一名涉及切实利益的私家车车主点对点通知。大概官方相信民众一定会看报纸、听广播、上网,一定会关心这些规定,因而一厢情愿地要求私家车主自己找、自己看去。但有没有人考虑,如果有人没有看到、听到这些宣传报道,违章了怎么办?不要太相信现代传媒的力量,该谁做的本职工作还应该谁好好做吧!

八、为什么不说明如何保障公车限行措施落实到位?2006年11月,北京全市公车已达62万多辆。通告说,10月1日起北京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所有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谁也知道所谓封存、停驶公车的水分,谁来监督?如何监督?办法有没有?如果没有,不要拿广大私车车主开涮!!

九、为什么不向公众耐心说明?政府还是习惯指令行事。如此重大措施出台,一个公告了之,没有官员出来解释政策初衷、考虑因素、政策原因、下步打算、敬请配合等等!估计是怕!是不敢让大家质疑!现在的时代是沟通协商的。

关于九点质疑的信息 第1张

“什么”这一词的解释有:1:表惊讶或不满,... 像这句话:什么!现在都九点了,你怎么还没有上学?

什么有以下解释,1. 未知的东西。2. 所有的东西。3. 与"啥"意义相同。4.表示质疑。5.对于事情的疑问与“何种、何事”类同.你说的这个“什么”,我觉得应该表示的是质疑,到时间还没有上学,还带有一丝丝的不满,望采纳

山西什么疫苗有问题

是乙脑疫苗,几年前打过疫苗的孩子现在纷纷致死致残,可能是由于遭高温暴晒。

(现代快报)近日,中国经济时报关于“山西疫苗乱象调查”的报道引发舆论的强烈关注,山西省有关方面和卫生部对此作出了回应。昨日,山西多位家长以及实名举报的陈涛安收到了恐吓短信,陈涛安的家属甚至接到了恐吓电话,这让迷雾重重的山西“疫苗门”事件呈现复杂化的趋势。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处在风口浪尖的陈涛安对“疫苗门”提出了质疑。同时视频:卫生部将介入调查山西疫苗致死致残事件

记者联系上了王克勤,对事件的进程进行了跟踪报道。

坚持实名举报的陈涛安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疫苗门”提出了九点质疑。

●问题一:

卫生部门为何不报警?

让陈涛安不解的是,卫生部门为什么不公布和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关系?“华卫公司招摇撞骗,假称卫生部企业,卫生部门为什么至今不报警?”

陈涛安认为,山西省疾控中心有资格报警,山西省卫生厅有资格报警,卫生部也有资格报警,但为什么它们都不报警?

●问题二:

每年数百万疫苗标签是谁贴的?

从2006年至2007年下半年近两年的时间里,山西全省统一使用贴了“山西疾控专用”字样的标签疫苗,标签上还有“CDC”、“HW”等字母。

“疫苗上的标签是否合法,依据是什么?这些标签谁组织印刷,谁组织管理,谁负责统计?标签的寓意是什么呢,是不是官商结合呢?贴标签的人员构成、谁来贴,有多少人贴?怎么培训的?”陈涛安提出了一连串的疑问。

●问题三:

疫苗公司化合作的

合法依据是什么?

陈涛安表示,山西省卫生厅2008年的一个文件称,山西省疾控中心和华卫公司的合作,符合有关规定,而且还使山西第二类疫苗供应充足,疫苗价格低于有些省份,使群众收益。“那么,说这个合作合法的依据是什么?使山西人民受益的依据又是什么?”

●问题四:

2008年的检测如何证明

2006年和2007年疫苗合格?

陈涛安表示,2008年11月的检测,如何证明2006年和2007年的疫苗是合格的?如果当时抽检疫苗合格,只能证明2008年的疫苗合格,而不能证明前两年的疫苗也是合格的。“卫生部门的鉴定怎么能够超越时空呢?”

3月18日,山西省卫生厅有关官员表示,卫生部于2008年11月协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所谓的“高温暴露”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乙肝疫苗依法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问题五:

2008年11月的检测报告

为何不公开?

陈涛安认为,既然卫生部门认为所谓高温暴露疫苗全部合格,但为什么不能公开2008年11月的检测报告?陈涛安认为,这个检测报告应该向社会公开,让老百姓信服。

●问题六:

为何不找举报人调查?

尽管山西“疫苗门”迷雾重重,陈涛安称,至今,仍然没有相关部门来找陈涛安了解情况,对种种疑问展开调查。

●问题七:

疫苗抽检如何保证同一性?

此外,陈涛安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高温暴露疫苗的抽检如何保证同一性?如何抽检?如何确保这个抽检的科学性?”

●问题八:

疫苗高温保存只会降低效果?

对于高温暴露疫苗的后果,山西省疾控中心有人士称,“一般来讲,如果疫苗长期在高温条件下保存,对预防疾病的效果会有所降低。”

陈涛安对这一说法提出了质疑。“高温暴露疫苗只会导致疫苗降低效果,不会导致变质,它的科学依据是什么?”

●问题九:

家长为何缺席专家鉴定?

此外,在对王鹏程、莉莉(化名)等孩子的情况做鉴定时,他们的家长王明亮、高径等人都没有参加,“这么重要的鉴定,家长却缺席了,卫生部门只是让一些专家召开鉴定会。”陈涛安质疑。

此外,在专家讨论意见书上,签名的7个专家为何3个都是山西省疾控中心的专家,为何不遵循回避原则呢?这样的鉴定是否有效?

2009年4月10日后,北京机动车是否不再限行?

当然限行!

关于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

一个规定出台,什么叫合理?什么叫不合理?个人以为:能够代表多数人的利益,就算合理,

一个规定出台,什么叫合法?什么叫不合法?按照程序,经过了人大通过,就算合法。

政府相关部门作出限行的举措,是经过了民意测验的,测验结果:多数市民支持限行。

政府相关部门作出限行的举措,是经过市人大通过的。

所以:目前北京市采取的限行举措,不仅合理,而且合法!

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在全国来看是很高的,北京道路拥堵程度在全国是有名的,……。

北京现在正在通过经济及行政手段,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作为出行的手段。

北京的公交车价格几乎是全国最低的,北京公交车的方便程度在全国来看也是很高的,北京地铁的通车里程在全国是最长的(据说过不了几年就是全世界最长的了),……。

为了限制车流量,采取限行的手段,这不是中国的发明,也不是北京现在才开始执行的。

在三环路修通以前,北京曾经采取过比现在严厉的多的“单双号”限行

关于是否“管理无能”的问题:

针对北京市目前的交通状况以及环境状况,楼主有什么好的建议吗?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建议,呼吁楼主不要轻易说出“无能”这两个字。

补充答案:

呵呵,此种言论,早已有之,不足为奇,不过是一些人的个人看法,不足为凭。不信的话,楼主可以向法院起诉,看最后法院如何判决。

再补充答案:

这两天查了一下北京限行的规定。当初奥运结束之后,北京市决定继续执行机动车位好限行措施,当时(2008年10月9日发布)的通知中有一句很重要的话:

“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本市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

可见,当时制定的限行措施就是截止到2009年4月10日的。所以,楼主说的是对的,2009年4月10日之后,北京机动车不再实行尾号限性措施。

4月10之后不再限行,与楼主说的“九点质疑”没有关系。

深圳外地车限行是不是每年有前二次免罚?

深圳外地车限行是不是每年有前二次免罚?你好,是的,总共只有两次机会,第一第二次不做处罚,第三次处罚。如果不够用,建议申请“豁免权”,每个月一次。

1. 一台外地车在一个工作日限行时段内无论行驶在几条限行道路被记录的,只认定为一次行驶记录;并且第一次、第二次违反限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简称“一日一次、三次起罚”。

2. 登录深圳市交警局网站“非深号牌载客汽车进入深圳自助申报”入口,提前申报,可以“豁免”每月1次在限行时段、路段行驶。限行规定

限行规定是2008年10月1日在北京市发布的办法。

中文名

限行规定

实施日期

2008年10月1日

实施城市

北京市

不受限制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快速

导航

政策实施九点质疑

限行政策

一、2008年10月1日起,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北京车辆限行规定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时间为0时至24时。

二、根据北京车辆限行规定内容,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6时至21时。停驶的机动车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

三、根据上述第一、二条规定,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车辆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定期轮换停驶日,北京车辆限行规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前公告。

首次停驶车牌尾号: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的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文章目录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