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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机动车限行规定(最新机动车限行规定驻马店)
洛阳市最新限行规定
此次机动车限行的范围为:主城区丝路大道以东、三川大道-中州东路-安居路以西、邙岭大道(原310国道)以南、南山大道以北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不含上述道路)。伊滨区伊滨路以东、掘丁路以西、开元大道以南、南山大道-玄奘路以北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不含上述道路)。限行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12月31日,每天7时至2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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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时间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最后一位数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双日上路行驶。
扩展资料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上述负责人表示,洛阳市发布该《通告》实行相关措施,是根据我省相关要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而决定的。
在此之前,我省的郑州、安阳等地已陆续出台有关规定,在城市区实行限行禁行措施。依法依规采取该措施,目的是缓解交通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近期,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省大部分地区连续出现中度至重度的污染过程。根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及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测12月我市整体气象扩散条件较差,预计有半月左右雾霾天气,将出现连续性轻中度污染,部分时段可达重度污染。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洛阳市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2021车辆限号是怎么规定的?
目前为止,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唐山、廊坊、秦皇岛、邯郸、雄安新区、沧州、定州、辛集、邢台等地实行了轮换限号,每13周(约3个月)轮换一次停驶日。
其他地区暂未实行轮换限号,且各地规定不一,有些采用单双号限行,有些地区则以一周五个工作日为限号标准。
2020限行变更细则:
1)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5日期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2)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4日期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3)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期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4)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期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注:021机动车限号信息仅供参考,如果与官方信息存在偏差,请以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限行规则为准。
北京限号规定
2021年11月1日起北京外地车限行最新规定:
1、2021年7月5日起,北京机动车尾号限行轮换,每周一至周五限行的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是字母的,按0号管理。
2、限行时间为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7:00—20:00,限行范围为五环以内(不含五环)道路。
3、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北京限行违规处罚:
根据《通告》的交通执法要求,交管部门已在主要进京道路和环路沿线增设交通标志,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依法进行处罚:
一是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二是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9时、17时—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平峰期间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认定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
三是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6时至24时在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四是对本市载货汽车、黄标车、以及外省、区、市黄标车,违反《通告》规定,进入禁限区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机动车限行政策
法律分析: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九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