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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一轮限号表(2020年新一轮限号表邯郸)
郑州限号2020最新限号时间
2020郑州限号规定:周一限行尾号为1、6的车辆;周二限行尾号为2、7的车辆;周三限行尾号为3、8的车辆;周四限行尾号为4、9的车辆;周五限行尾号为5、0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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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7:00-21:00时段。
限行区域:道以西、富民路以南、岳下路以北的市区道路(均不含本路)。中牟县:S223线以西、万三公路以东、郑汴物流通道以南、万洪路以北的所有道路(均不含本路)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上街区:城区金华路(含)以西、昆仑路以东、工业路(含)以南、301国道以北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新郑市:京港澳高速以西、炎黄大道以北、107国道以东、新村大道以南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含新村大道)。
巩义市:城区孝义路以东(含孝义路)、光明路以南(含光明路)、货场路以南(含货场路)、河洛路以南(不含河洛路)、S235(原S237)以西(不含S235)、苏秦路以北(含苏秦路)、杜甫路以北(含杜甫路)的市区所有道路。
郑州市:东三环(原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均不含本路)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荥阳市:荥密路以东、绕城高速以西、科学大道以南、中原西路以北区域内所有的道路(不含荥密路、科学大道、中原西路)。新密市:城区荥密路以东、密州大。
扩展资料:
郑州限行时间:2020年3月9日起,每日限行时间为工作日7时至21时。
郑州限行最新区域:东三环(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均不含本路)以内所有道路。
2020郑州限行时间:2020年3月9日起,具体结束日期未知。每日限行时间为工作日7时至21时。 限行时间只针对工作日进行,如果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周日,会根据调休的具体时间进行。
2020郑州限行范围:郑州市东四环、南四环、西四环、北四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参考资料:人民网——1月2日起郑州恢复一天限俩号
成都限号2020最新限号时间段
截止到2020年11月12日,限行区域及限行车辆类型没有变化,限行时间由工作日早高峰7:30-9:30、晚高峰17:00-19:00恢复为工作日7:30-20:00。
三级预警对应的是红、橙、黄三色,其中,红色预警级别最高,实施后,三环内白天时段,机动车按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扩展资料:
规定红色预警多种运输车绕城内禁行,根据《通告》,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交管部门将在成都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旦出现一级预警(红色),将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运输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每日7:30至20:00,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含临时号牌以及持《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单双号限行规定
天津市最新限号时间表
天津市区限号时间具体如下:
一、自2020年6月8日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北京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外埠号牌(北京号牌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可通过“天津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预约申办相关通行凭证,允许在上述时段进入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二、自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4月4日,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三、根据上述第二条规定,按车牌尾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在本市销售、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应当符合本市排放标准。
不符合本市尾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四十六条 鼓励提前淘汰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交通运输、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状况,制定高污染排放在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对运营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运营机动车,应当依法强制报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